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
二、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文件(如申請辦法第五條),於3月1日至3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請各系辦助理協助於4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轉送至校友處彙整。
三、「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逕至校友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www.fl.tku.edu.tw/。
四、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將喪失獲獎資格)。
五、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SDG17(夥伴關係)。
六、承辦人:雷菊仙(分機:8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