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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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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獎學金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21-03-09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期程:

()欲申請之證照獎勵若尚未被列入「專業證照獎勵類(級)別表(附2)」,務必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附件3),並於3月12日(週五)前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亦得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於319日(五)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申請期間:322日(一)起至49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921日至110131)。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4

1、學生於「學生學習歷程」系統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

2、學生於「出納付款查詢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

()繳交期限及資料:49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審核(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五、業務承辦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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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1-03-09 AM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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