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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學生分流到校,彈性調整學生請假作業方式【學務處】

系所公告
張貼人:公告日期:2021-10-05

說明:

一、依教務處教林字第1100000598號函略以,學生分三梯次來校上課,降低在校人數,避免群聚。再依該處101日修正第三週106()起上課方式OA,仍有部分課程須分3梯次實體上課。據此,學生可能因此未能於期限內到校辦理請假程序,故即日起,全面放寬學生於請假日後三週內完成請假程序。

二、考量學生疫苗施打作業期程接近,倘須於請假期限內逐一事前告知並取得授課師長知悉證明,將增加師長負擔,故取消防疫相關假別須事前取得證明流程惟若學生提出防疫假別請假證明時,該假不得列計成績計算。

三、學生請假仍依請假規則辦理,步驟說明如下

()線上填寫請假單,並請於原訂請假期程內列印存檔(事假於事前列印存檔)。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三週內到校完成請假程序後,送商管大樓聯合服務櫃台B418辦理。

()自行列印請假證明聯(可於個人電腦端列印),送交授課教師。

四、此項彈性作為僅適用分流上課期間,未來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北市政府防疫指引、教育部防疫指引進行滾動修正。

五、本資訊與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

六、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郭碧英教官  分機:221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最後修改時間:2021-10-05 AM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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